交通違規(guī)記分分值的規(guī)定非常嚴格,對于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會根據嚴重程度給予不同的記分。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違規(guī)行為及其對應的記分情況:
記12分的情況包括:
-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 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記9分的情況包括:
- 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 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 連續(xù)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記6分的情況包括:
-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 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 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qū)域的;
- 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 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記3分的情況包括:
-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的;
- 駕駛機動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