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一直實行禁摩政策。
南昌市全天候禁止南昌市屬號牌以及外地號牌的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在以下區(qū)域通行:
昌南大道(不含)、生米大橋(不含)、贛江南大道、南龍蟠街、九龍大道的南龍蟠街口至龍興大街口段、龍興大街、龍虎山大道龍興大街口至祥云大道口段(不含)、祥云大道(不含)、楓生快速路、黃家湖東路、黃家湖西路、海棠南路(不含)、海棠北路(不含)、青嵐大道昌西大道口至海棠北路口段(不含)。
另外還有紫陽大道的天祥大道路口至瑤湖西大道口段(不含)、瑤湖西大道(不含)、艾溪湖南路(不含)、昌東大道的艾溪湖南路口至昌南大道口段(不含)合圍區(qū)域。
摩托車作為一種輕便的交通工具,確實有其優(yōu)點,如小巧靈便、使用成本較低、停車方便等。然而,由于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改排氣炸街,加大了噪音分貝,也加劇了城市空氣污染,導致許多人對摩托車產生反感。
此外,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等車型也被不法分子利用,作為作案工具,導致各種飛車搶奪案屢見不鮮,嚴重危害了我們的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南昌市一直實行禁摩政策。